1、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》
2、新建、扩建工程提供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》、《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》复印件。纳入验收范围的装修工程,应提供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;
3、工程竣工验收报告;
4、消防设施的竣工图纸;
5、消防产品清单;
6、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;
7、施工、工程监理、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(施工、监理、监测单位加盖公章);
8、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(建设单位加盖公章);
9、其他因项目特殊性需要增加的其他报审材料。